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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省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4-11-0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省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

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皖价行费[2000]259

 

为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皖战略,实现省政府既定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0〕教电188)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我省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收费标准

制定2000年大中专院校学费标准总的原则是:以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为依据,收费标准按科类制定,学费占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的比例按25%左右掌握。

()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分本、专科两个层次,本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3500//学年,理科类专业3900//学年;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3200//学年,理科类专业3500//学年。省属重点大学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部分培养成本比较高的专业学费标准可上浮10%(目录见附件一),但二者不得同时上浮。中国科技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属全国重点大学,收费标准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并参照外省市同类院校标准,由学校提出意见,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再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进行审批。

()高等职业院校和艺术类专业(含中专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仍按去年标准执行。民办高校按高职学费标准执行,允许按办学质量和招生情况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20%,具体标准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高职收费标准,具体标准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中等专业学校(含中师)学费,文科类专业1200//学期,理科类专业1500//学期。

()住宿费标准

普通高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按住宿条件和后勤社会化改革情况分别核定。具体标准为:符合"安徽省普通高校学生公寓标准"(见附件二)的学生宿舍,不超过4/(4/)的,标准为1000//学年;6/间以下的(6/)的,标准为800//学年;6/间以上的,标准为600//学年。上述收费标准已包含住宿学生洗涤费、管理费等。不符合"安徽省普通高校学生公寓标准"的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统一按400//学年执行。

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中专学校住宿费标准比照普通高校执行。

上述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自200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

收费标准调整后,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按省教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奖、贷学金管理及资助困难学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计[1996]58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从当年收取的学费中提取30%用于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和收费减免等,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学。学校要主动接受教育、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其它各大中专学校参照执行。

三、加强收费管理

各大中专院校要继续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并实行收费管理责任制。学校要严格按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高校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中专学校按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生在校期间,不再调整收费标准。

学校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和代收代支费用(仅限教材费、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生活必须用品费、军训服装费、体检费)外,未经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搞"双轨"收费,严禁跨学年或跨学期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巧立名目变相收费、摊派,增加学生负担。学校收费时,要将各年级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张贴于醒目处,接受社会和学生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由物价检查机关严厉查处。

 

附件一:

2000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上浮10%的专业目录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建 筑 学========土木工程

城市规划========通信工程

工业设计========新闻学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中药学

医学检验========护理学(高级护理)

   ========社会体育(专)

   ========商贸英语(专)

 

附件二:

安徽省普通高校学生公寓标准

 

一、普通高校学生公寓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学生公寓内生均居住面积(含阳台但不含卫生间面积)达到或超过5平方米

2、学生公寓每间房内应有盥洗间,或虽无盥洗间,但具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公共卫生设施和盥洗设备,配备沐浴间。

3、每生配备一套住宿设备,包括床、写字桌、凳子、书架和放行李的橱架等。

4、学生公寓内应配备对讲机设备或电话。

二、实行公寓化管理的服务项目

1、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

2、公寓门外楼梯、走道及周边等公共场所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

3、公寓必须有专人管理,负责安全保卫、收发传达等工作。

4、定期为住宿学生洗涤被套、床单、枕巾(一般每月一次)。

 

                           000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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