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部署,现就2016年度我校组织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
(一)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8个职业。
(二)全省统考职业:秘书、公关员、营销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87个职业(工种)。
(三)参加2015年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等3个职业全国统考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2日进行。下半年,营销师1-2级职业技能鉴定将纳入全省统考管理。
二、统考时间
全国统考为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全省统考为5月21、22、23日,9月17、18、19日和11月19、20、21日。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参加全国统考的学生填写《池州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报名登记表》到教务处综合科报名。
2.2016年上半年全国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4日,下半年全国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3.2016年上半年全省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5日,下半年全省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联系电话:2748788
四、考核方式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统考实施方法有部分革新,2、3、4级知识理论和专业能力考试,由纸笔作答改为使用计算机作答;2级综合评审科目考核方式不变;1级综合评审科目考核方式由纸笔作答改为口头答辩。
2.今年起,全省统考知识理论科目和部分操作技能科目由纸笔作答改为使用计算机作答,所有模块化考核和1级的考核的方式不变。
五、考务事项
(一)报名条件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全省统一鉴定2级职业资格的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破格条件仍按《关于做好2006年技师资格统一考评工作的通知》(劳社秘〔2006〕111号)规定执行。统一鉴定职业的申报条件,可在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统考信息)查询。
(二)考试工作
1.全国统考和省2级以上的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考场;3至4级全省统考在本校进行。具体鉴定考核方案可到教务处综合科咨询。咨询电话:2748788
2.全国统一鉴定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198号文件规定收取。
3.统一鉴定的质量督导工作将严格执行各项考试规章,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作弊现象。
附件:国家职业资格统考工作安排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6日
抄送: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国家职业资格统考工作安排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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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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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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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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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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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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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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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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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师、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秘书、营销师、网络编辑员、职业指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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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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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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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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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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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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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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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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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28日
11月19-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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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房地产策划师、工具钳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网络编辑员、餐厅服务员、摄影师、数字音频合成师、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防腐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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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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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工、摄影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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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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