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2019-2020学年第1学期第2次
2019年11月14日上午,在行政北三楼会议室,副校长阳光宁主持召开2019-2020学年第1学期第2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应出席委员21位,实际出席委员16位,叶三梅、林宏牛、项桂娥、胡文海、洪为宝因公请假。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2019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和省级质量工程推荐名单
会议逐项审议了2019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名单,并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推荐了39项省级质量工程候选项目。
二、会议审议了教务处提交的《关于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推荐和校级质量工程申报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推荐和校级质量工程申报的相关规定》,全文如下:
1.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教师申报国家级质量工程无限额,已立项的国家级项目在校级申报和省级推荐时不计入限项范围。
2.省级质量工程推荐和校级质量工程申报分开进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如省教育厅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省教育厅没有规定的,专业建设类项目(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一流(品牌)专业等)、课程建设类项目(各类精品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智慧课堂试点项目等)、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教学团队、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协同育人类项目(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等)、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等如学校曾经立项建设过同类型校级项目,申报省级需要主持人在申报之前(上一年度及之前)有同类型校级项目主持经历,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校级项目撤项视为无同类项目主持经历。省级项目建设应是原校级项目建设的有效延伸,预期建设成果应有较大丰富。
3.无建设周期的认定类项目(如: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等)不计入限项统计,同一年度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不得兼报。认定类以外的其他项目,以主持人身份在研数与“当年省级推荐及校级申报总项数”之和不超过3项。同一年度所有类型质量工程项目省级推荐和校级申报各级别均不超过2项。
4.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在建设期内如获省级以上立项,原校级在建项目由教务处组织校级结项认定,认定通过后只需开展后续省级以上项目研究,省级建设经费只补足校级经费与省级经费的差额。
5.从2018年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开始,质量工程项目验收中如有项目撤项,有几项则连续几年不得申报质量工程项目,撤项数实行累计计算。
三、三、会议审议了数据技术教研室成立及教研室主任人选事宜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设立数据技术教研室的决定,黄孝同志任数据技术教研室主任,任期从2019年9月1日开始计算。
四、会议审议了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报告
会议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实施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及就业三位一体教学改革报告》,要求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充分论证后在符合学校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试点施行,稳步推进。
池州学院
2019年11月19日